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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潭市2023年秋季幼儿园学费收费标准

09-07     浏览量:119

2023年秋季湘潭市幼儿园学费收费具体事项如下:

幼儿园收费项目为保育教育费(简称“保教费”)、住宿费(仅限寄宿制幼儿园)、伙食费和代收费(代收费是指为方便幼儿教育、生活而代收代管的费用,包括床上用品费、园服费、外出活动费和体检费等)。除此之外,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书本费等任何其他费用。具体如下:

1、公办幼儿园收费:

保教费最高限价标准为省级示范园700元/生·月,市级示范园600元/生·月,县级示范园500元/生·月,标准园450元/生·月。市属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最高限价标准为:省级示范园260元/生·月,市级示范园230元/生·月,县级示范园200元/生·月,标准园180元/生·月。

2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:

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合同约定等方式确定最高收费标准。保教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/生·月;伙食费由幼儿园按实际成本支出情况制定收费标准,报当地发改部门备案。

3、民办幼儿园收费:

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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